一、《懷柔區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動創新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制定的背景依據是什么?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北京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條例》,根據《懷柔區促進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指導意見》(懷政發〔2024〕16號)結合實際,制定本措施。
二、《懷柔區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動創新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任務目標是什么?
《若干措施》圍繞推進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依托懷柔科學城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集群,推動懷柔區打造科技成果轉化示范區,加快構建與基礎研究相適應、以實體經濟為支撐的現代化產業體系,促進懷柔區創新高質量發展。
三、《懷柔區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動創新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若干措施》主要支持5類項目。
一是科技研發類項目。支持“揭榜掛帥”科技攻關,聚焦高端科學儀器和傳感器、新能源新材料、生命健康等重點產業領域,采取“揭榜掛帥”方式,支持開展科技創新研究項目。
二是科技成果轉化類項目。支持自主開展科技成果轉化,鼓勵科研團隊成立硬科技初創型實體企業開展科技成果轉化;支持技術經理人發展,支持優秀技術經理人開展技術對接工作。
三是服務平臺建設類項目。打造專業化孵化服務平臺體系,支持企業申報國家級、市級、區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支持科技成果轉化平臺建設,支持企事業單位建設概念驗證平臺、共性技術平臺、工程研究中心、產業技術研究院等科技成果轉化平臺;支持科技成果轉化平臺運行,支持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運行概念驗證平臺、共性技術平臺、工程研究中心、產業技術研究院、專業創新孵化服務平臺等科技成果轉化平臺,并開展共性技術研發、應用研發、概念驗證等各類成果轉化服務。
四是科技企業成長類項目。支持科技服務業企業升規發展;支持科技服務業企業穩定健康發展;支持企事業單位開展科技創新與研究和試驗發展活動;促進技術市場發展,支持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科技型中小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或規上科技服務業企業開展技術交易;大力培育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支持企業加強創新能力建設;支持企業新技術新產品新服務應用;支持重點領域應用場景開放。
五是科技發展類項目。支持科普基地發展,鼓勵企業或高校院所積極申報北京市科普基地,支持被命名為北京市科普基地、懷柔區科普示范(教育)基地的機構舉辦科普研學活動;支持高水平國際期刊建設,推動各類創新主體發揮區域教育、科技、人才資源優勢,提升國際科技期刊的學術影響力和國際競爭力,支持創辦新刊和重點期刊成長。
四、《懷柔區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動創新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注意事項是什么?
(一)深入了解政策內容:在申請《懷柔區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動創新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任何政策或資金之前,應詳細閱讀并理解政策的全部內容,特別是關于申報條件、支持方式、資金監管和使用要求等方面的規定。確保對政策有全面的了解,避免誤解或遺漏重要信息。
(二)合法合規性:所有申請企業和項目必須確保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符合懷柔區的產業定位要求。不得違反相關規定,否則將無法享受政策支持。
(三)真實性和完整性:申報材料必須真實、完整,不得虛報、夸大或遺漏相關信息。企業應提供準確、可信的財務數據、業務數據和其他必要信息,以便政府進行核實和評估。
(四)資金監管和使用:獲得政策支持的企業必須按照規定的用途使用資金,并接受政府的監管和審計。企業應建立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確保資金使用的合規性和有效性。
(五)持續關注和更新:政府可能會根據實際情況和政策需要,對《懷柔區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動創新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進行修訂和更新。企業應持續關注政府發布的最新通知和政策文件,以便了解政策變化和更新要求。
五、《懷柔區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動創新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關鍵詞詮釋是什么?
硬科技初創型實體企業:指新注冊的成立時間不超過3年或新引入的遷入時間不超過3年,且符合高端儀器裝備和傳感器、新能源、新材料、生命健康等懷柔區重點戰略性新興產業方向的企業。
“1123”產業體系:指1個科技服務業為基礎,進一步提升對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的支撐能力;1個國家戰略需求,即高端科學儀器和傳感器產業;2個支柱產業,即以新能源新材料、生命健康產業為支柱,促進創新鏈與產業鏈深度融合,加快產業集聚,打造科技成果轉化示范區;3個特色產業,即以高端制造、都市工業、影視文化旅游產業為特色,促進傳統產業提質增效,培育發展文化消費新業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