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北京市西城區推動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發表時間:2025-09-30 10:11 現將《北京市西城區推動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為全面貫徹習近平文化思想,更好服務全國文化中心建設,高水平推進文化強區建設,進一步推動西城區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結合區域實際,制定本措施。 第一條 聚焦引領高質量發展。深入推進“文化、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創新發展,緊密結合人工智能等新質生產力賦能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大趨勢,鼓勵發展文化新業態,重點支持符合首都功能核心區文化產業發展方向、在西城區依法合規運營且為西城區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做出積極貢獻的主體。 第二條 鼓勵企業、機構高效發展。 (一)鼓勵符合全國文化中心建設產業導向的企業發展。對于首次獲評國家級、市級文化產業相關榮譽稱號的企業,按照榮譽級別和類別,給予不超過500萬元獎勵支持;對再次獲評上述榮譽的企業,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支持。 (二)鼓勵文化行業組織機構發展。鼓勵符合全國文化中心建設支持方向的、具有重大行業引領作用的、產業資源要素聚集效應顯著的國家級或市級行業組織機構發展,對服務西城區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做出積極貢獻的行業組織機構,根據年度實際運營投入,每年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資金支持。 第三條 打造項目、活動的平臺優勢。 (一)對于經國家、北京市重點推薦扶持,在北京文化論壇、金融街論壇等國家級論壇現場簽約發布并對西城區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具有積極意義的文化項目,按照項目年度實際投入的20%,給予項目主體資金支持,支持周期與項目周期一致,且不超過3年,對獲得支持的項目,每年度評估一次,單個項目每年度支持金額不超過300萬元,同一主體累計支持不超過1000萬元。 (二)鼓勵國內外行業知名度高、影響力大、帶動效應顯著等有利于文化產業發展的國家級重大品牌活動在西城區舉辦,按照活動實際投入,給予活動主體不超過1000萬元的資金支持。積極承接國家、北京市推薦重點活動的主體,按照本條款給予支持。 第四條 提升文化產業能級。 (一)引導出版數字化轉型。鼓勵企業加速技術融合創新,拓展數字出版業態,大力推動出版業數字化轉型,對持有互聯網出版許可證或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且在數字化轉型中實現快速、穩健發展的企業,根據數字化項目實際投入給予獎勵支持,每家數字出版企業獲得的該項獎勵支持累計不超過500萬元。 (二)支持廣播、電視、電影和錄音制作業創新發展。支持創作具有豐富文化內涵的廣播、電視、電影、微短劇和網絡視聽產品,對獲得網絡視聽精品扶持專項基金、北京廣播電視網絡視聽發展基金項目資助的作品,或者獲得北京市關于支持超高清視聽產業高質量發展市級資金支持的項目,按照1:0.5給予配套支持,對每家企業的年度支持金額累計不超過500萬元。對獲得國內外影視獎項的作品,按照西城區關于文藝精品創作有關支持政策給予獎勵支持;對年度票房成績位于前列的影視作品,給予不超過300萬元的獎勵支持。鼓勵微短劇內容制作供給和平臺建設,對獲得國家級、北京市級微短劇推薦項目及相關獎項的作品,按照制作成本每年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支持。 (三)支持動漫產業高質量發展。加大對優質動漫企業的培育力度,對在上星頻道播出的原創動畫作品,按其在電視臺的銷售額,給予1:0.5配套支持,每部作品支持總額不超過50萬元,每家企業每年度累計支持不超過200萬元。對入選國家級重點項目的動漫作品,根據項目實際投入予以項目主體資金支持,單個項目支持不超過100萬元。支持文化出海,對動漫作品境外版權授權,按年度境外實際授權收入的10%給予不超過500萬元的資金支持。 (四)支持游戲電競產業高質量發展。對獲得《關于促進北京市游戲電競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支持辦法(暫行)》獎勵的精品游戲項目,按照1:0.5給予配套支持。支持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牽頭制定并經認定發布的游戲電競領域相關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分別給予150萬元、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支持。對于在國際或全國職業電競賽事中取得季軍及以上成績的職業電競俱樂部,給予不超過200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每年度單個俱樂部可獲得國際、全國職業電競賽事獎勵支持各一次。對申報運營滿一年的專業電競賽事場館,舉辦電競賽事達到50場次且50%以上場次達到一定規模的(電競賽事的總獎金達到100萬元),給予場館運營方每年一次性50萬元資金支持。對在西城區落地且獲得《關于促進北京市游戲電競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支持辦法(暫行)》的電競賽事,按照1:0.5給予配套支持。 (五)培育創意設計行業標桿。培育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創意設計企業,對于創新能力卓越且有效帶動產業鏈上下游協同發展的創意設計企業,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支持,累計支持不超過500萬元。對獲得國家級、國際性重大獎項的企業,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支持。支持國際設計組織、機構發展,鼓勵舉辦品牌活動,打造高能級國際設計要素資源聚合地,參照第三條第(二)款給予資金支持。 (六)支持文化藝術業、娛樂業以及藝術品交易發展。對推動西城區演藝產業高質量發展具有積極意義的演出活動和演藝企業,根據《北京市推動演藝高質量發展支持辦法》按照1:0.5給予配套支持。對掛牌的演藝新空間,每年開展營業性演藝活動達到一定場次的,給予場館運營方每年一次性50萬元資金支持。鼓勵藝術品產業鏈發展,支持培育國際化藝術品交易機構,對于具有國際影響力的藝術品交易相關展覽和拍賣活動等重點項目,按照項目年度實際投入的20%,給予項目主體資金支持,單個項目支持累計不超過300萬元。促進娛樂業發展,對融入西城區文化元素的劇本娛樂項目,給予項目最高100萬元的資金支持;對彰顯區域特色打造文化產業新業態,并在西城區合規開設的演藝娛樂項目,根據開設場所面積,按單個項目實際投入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的資金支持。 (七)支持實體書店高質量發展。深入推進書香西城建設,對獲得北京市實體書店扶持資金的實體書店,按照1:0.5的比例給予配套性資金支持。 (八)培育文化新消費新場景。支持5G、VR/AR/XR、云計算、人工智能、全息呈現、數字孿生等新技術在文化產業方向加快應用。對運用新技術開展的沉浸式文化體驗項目,結合項目的交互感、品質感和體驗感,按照項目實際投資額,給予項目主體不超過300萬元的獎勵支持。 第五條 加大高成長文化企業培育力度。對功能定位清晰、發展規劃詳實、主營業務特色突出,且企業競爭力強勁,具有創新活力和成長潛力的文化企業,每年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支持,支持周期不超過3年。 第六條 鼓勵文化產業園區“騰籠換鳥、業態升級”。培育高品質文化產業發展空間,對于在聚合要素資源、構建鏈條生態、提升服務能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且首次獲得國家級、北京市級文化產業園區認定稱號的,給予運營主體不超過300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對獲得北京市級文化產業園區公共服務資金支持的園區,按照市級資金1:0.5給予配套支持,每年資金支持不超過200萬元。認定一批區級文化產業園區和特色基地。鼓勵園區和基地運營管理機構圍繞數字文化、動漫游戲、網絡視聽、文旅消費等領域開展產業公共服務和公共文化服務,對成效突出的按照上一年度園區、基地公共服務投入的20%,每年給予運營主體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支持。 第七條 加大對國家、市級重點支持項目的扶持力度。對獲得中央宣傳文化發展專項資金、北京宣傳文化引導基金等支持的項目,按照1:0.5給予配套支持,每家企業的年度支持金額累計不超過500萬元。 第八條 優化文化金融服務體系。依托西城區金融優勢,培育文化金融融合發展。發揮好西城區金融優勢,積極組織金融街及區域內投融資機構開展專場融資對接會,為文化企業提供金融服務賦能。 第九條 優化機制和服務體系。 (一)強化財政資金保障。設立西城區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采用補貼、獎勵、服務等多元化扶持手段,按照“企業申請、專家評審、政府決策”工作流程,對符合本措施的企業、園區、項目和活動等給予支持,對促進文商旅體融合發展的項目參照給予支持,鼓勵文化資源配置中各類主體“拓平臺、強研發、造場景”。 (二)提升綜合服務保障。定期組織政策宣講、培訓活動,指導幫助園區、企業用足用好扶持政策。加強與北京市文化經濟政策服務平臺、融媒體矩陣的多維聯動,實現綜合賦能。充分發揮“西融計劃”聚才引才重要平臺作用,加大對文化領域人才的服務力度,在人才引進、醫療、教育等方面提供服務保障。 第十條 其他事項。 (一)享受本措施政策資金支持的各類主體,原則上不再享受西城區其他產業政策。申請主體同一項目同時符合多項區級產業政策支持條件的,按“從高、從優、不重復”原則予以支持,申請主體可自主選擇。 (二)本措施自修訂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西城區推動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西行規發〔2022〕2號)同時廢止。政策實施期間,可根據行業發展變化或上級政策調整,經程序決議后予以修訂。 政策文件: 配套解讀: 【一圖讀懂】西城區推動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