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北京市朝陽區促進智能機器人產業創新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發表時間:2026-01-07 12:50 各街道辦事處、地區辦事處(鄉政府),區政府各委、辦、局,各區屬機構: 為加快發展智能機器人產業,落實《北京市朝陽區智能機器人產業創新應用三年行動計劃(2026—2028年)》相關要求,現將《北京市朝陽區促進智能機器人產業創新發展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關村科技園區朝陽園管理委員會 (北京市朝陽區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7日 北京市朝陽區促進智能機器人產業創新發展 若干措施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北京市關于發展智能機器人的決策部署,根據《“機器人+”應用行動實施方案》(工信部聯通裝〔2022〕187號)、《北京具身智能科技創新與產業培育行動計劃(2025—2027年)》(京科信發〔2025〕36號)、《北京市朝陽區智能機器人產業創新應用三年行動計劃(2026—2028年)》等有關規定,加快推動朝陽區建設智能機器人創新應用高地,特制定本措施。 第二條本辦法支持對象包括在朝陽區規范經營的、無安全生產事故、無嚴重失信行為的機器人領域相關企業、機構、社會組織、專業服務機構、園區投資建設或運營單位等創新主體,支持產學研用主體聯合申報。 第三條朝陽區每年安排專項資金支持智能機器人產業創新發展,按照年度預算安排執行。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遵循擇優支持、公平公正、專款專用、注重實效的原則,在年度資金預算范圍內,遴選優質項目給予資金支持。對于同一年度已獲得區內其他產業政策支持的企業,按照就高原則,對本措施政策支持資金與已獲資金的差額部分給予支持。同一企業同時符合本措施多項資金支持政策的,按照就高標準執行。對于滿足市級相關部門政策支持條件的項目,爭取市級資金支持。 第二章支持內容及標準 第四條支持關鍵技術和產品攻關 重點圍繞智能機器人“大腦”“小腦”等關鍵技術以及傳感器、一體化關節、靈巧手等核心部組件,支持企業或產學研聯合開展技術攻關并完成首發首試,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資金支持。 對于機器人領域獲得國家級、省部級立項支持的科技創新項目或課題,按照已到賬資金的100%,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資金支持。 對于圍繞機器人產業主導制(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單位,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30萬元、10萬元資金支持。 第五條支持創新平臺建設 支持建設創新聯合體、聯合實驗室、協同創新中心等新型技術創新載體,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資金支持。 支持建設數據采集訓練平臺、中試驗證平臺、檢驗檢測平臺等共性技術平臺,給予連續三年、每年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資金支持。 支持建設國際交流合作、孵化加速、科普教育、應用場景對接等公共服務平臺,給予連續三年、每年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資金支持。 第六條支持數據要素供給和交易 支持企事業單位圍繞智能機器人領域建設開放高質量數據集、語料庫等,支持通用大模型和面向行業應用的大模型訓練。根據數據規模、數據質量、更新頻率和應用效果等,一次性給予最高200萬元資金支持。 第七條支持場景拓展應用 圍繞文旅消費、商務服務、養老康復、城市管理、醫療健康、教育培訓等領域,支持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等社會主體開放應用場景,定期開展場景征集與任務揭榜,按照不超過項目建設費用的50%,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資金支持。 支持創新機器人消費業態,打造機器人Mall、機器人餐廳、機器人體驗店等新消費體驗,按照不超過項目建設費用的5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資金支持。 第八條支持服務模式創新 創新租賃服務模式,對向社會主體提供機器人租賃服務的供應方,按照不超過合同金額的50%,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支持。 發放機器人租賃券,支持科技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租賃機器人開展研發、測試等科技活動,按照不超過合同金額的30%,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資金支持。 創新金融服務模式,支持金融機構推出機器人保險產品,為機器人企業研發、測試、成果轉化、應用推廣等提供保障。對符合條件的機器人企業,按照不超過實際保費50%,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資金支持,支持資金由金融機構申請兌付。 第九條支持特色園區建設 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建設符合本政策措施支持產業方向的專業集聚載體,包括智能機器人創新公園、產業園等,支持建設共享展廳、公共路演廳、發布廳、會議室等公共服務設施,為入駐企業開展創業輔導、場景對接、投融資對接、知識產權運營、產業鏈融通創新、孵化轉化等專業服務,對特色園區建設運營主體,給予連續三年、每年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資金支持。 第十條支持創新型企業發展 支持智能機器人創新型企業加快發展,圍繞核心零部件、整機系統集成與場景應用等產業鏈上下游關鍵環節實現技術突破,可連續三年給予企業資金支持,三年總計不超過3000萬元。 第十一條支持舉辦機器人品牌賽事活動 支持舉辦機器人領域高水平運動會、足球聯賽、技能挑戰賽、場景應用大賽等賽事,按照不超過活動投入的50%,一次性給予承辦單位或運營單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資金支持。 鼓勵舉辦機器人領域學術會議、論壇、展會等品牌活動,推動國內外科技交流與合作,按照不超過活動投入的30%,一次性給予承辦單位或運營單位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資金支持。 第三章申報審核與監督管理 第十二條 朝陽園管委會區科信局負責每年發布政策實施細則,制定年度項目征集方案、明確申報流程、受理項目申報、組織項目評審、對已支持項目進行跟蹤評價。申報單位申請支持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應按照實施細則要求,填寫相關表格,提供相應申報材料和證明文件。 第十三條 獲得專項資金支持的單位應加強對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實行專款專用,單獨核算,并配合朝陽園管委會區科信局對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審計等。不得存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十四條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的,朝陽園管委會區科信局將視情節輕重采取終止項目執行、追回已撥項目資金、取消項目承擔者一定期限內項目申報資格等措施。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朝陽園管委會區科信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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